唐宣宗大中九年,(公元八五五年)登进士第,官至中书舍人。
广明初,(公元八八o年)黄巢入长安。樵随僖宗奔赴歧陇,授职方郎中,上柱国,赐紫金鱼袋。樵尝删择所作,得三十五篇,为《经维集》三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所做古文,刻意求新,自称是韩愈的四传弟子。
何易于尝①为②益昌令,县距刺史治所四十里,城嘉陵江南。刺史崔朴尝乘春自上游,多从③宾客歌酒。泛舟东④下,直出益昌旁。至则索民挽舟。易于即自腰笏,引舟上下。刺史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不耕即蚕,隙不可夺⑤。易于为⑥属令,当⑦其无事,可以充役。”刺史与宾客跳出舟,偕骑还去⑧。
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
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何易于勤政爱民,一身正气,敢于抵制上级胡作非为的行为实在令人钦佩,值得大书特书。孙樵在《书何易于》中说,何虽“不得志于生时,必将传名于死后”。果然,《新唐书》作为廉吏为他立了传。
(唐朝)何易于曾经担任益昌县的县官,益昌县县治距离刺史公署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州官刺史崔朴趁着大好春光,从上游带随大批宾客,高歌饮酒,乘坐大船顺流而东,直接向益昌城旁驶去。到了这里就要民夫拉船。何易于便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