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参加“学究一经”科的考试被录取,补授滁州来安县主薄,洪州右司理。第二次考中进士甲科,升迁大理寺丞,掌管常州晋陵县,接着移官浔州,经考核,推选通判耀州。庆历二年(1042年),提升为
监察御史里行。因行职有失,自揭罪状贬官至复州,又通判金州,掌官汉阳军吉州。后又迁官为尚书都官员外郎,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有劳绩,迁官尚书司封员外郎。于皇祐三年(1051年)三月七日死在官所,享年五十四岁。官至尚书工部郎中,品级至正六品
朝奉郎,封勋至正四品上骑都尉。
公所为州,整齐其大体,阔略其细故。与宾客谈说,弦歌饮酒,往往终日。而能听用佐属,尽其力事以不废。任御史,言事计曲直利害,不顾望大臣,以此无助所。为文,自少及终以类集之至百卷,天德地业人事之治,掇拾贯穿,无所不言,而诗为多。
孙抗屡任州县官,所历之处皆有诗文,聚为一百卷,凡千首,原集已佚。《
两宋名贤小集》收入其《映雪斋集》一卷,有清乾隆抄本。《全宋诗》卷二〇三录其诗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