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1976年7月29日-2003年3月20日),男,出生于
湖北黄冈,2001年
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事发时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
暂住证,被警察送至
广州市“
三无”人员(即无
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
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
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
黄冈青年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
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
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18日,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20日凌晨,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孙因大面积
软组织损伤致
创伤性休克死亡。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经法院审理,涉嫌故意殴打孙志刚致死的12名被告及在孙志刚被收容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的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及
有期徒刑,对此案负有责任的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20多人受到了党纪、
政纪处分。
6月20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新办法正式施行,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孙志刚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
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
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最后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