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伟
辽宁省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宏伟,男,汉族,辽宁本溪人,1966年5月出生,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学生
1989.07-1999.09 海军某工程设计室实习学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9.09-2003.05 大连建筑技术发展中心工程师
2003.05-2003.10 大连市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2003.10-2004.07 大连市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业务部部长(正科级)
2004.07-2005.07 大连市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5.07-2009.05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副处长
2009.05-2015.12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处长
2015.12-2019.03 大连新机场沿岸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03-2021.11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1年7月,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宏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纪事实
经查,孙宏伟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在建筑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中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行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依法双开
孙宏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1年11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宏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大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22年9月,大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期中包括,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宏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孙宏伟先后收受现金、购物卡、高档烟酒、海鲜礼盒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45.83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场所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孙宏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孙宏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公告.大连新闻传媒集团.2021-05-23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26 19:1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