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璞,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山东聊城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二级大法官。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
1984.07—1985.10,
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
1985.10—1988.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正科级)
1988.08—1992.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副处级)
1992.11—1995.05,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其间:1992.11-1994.08,挂职任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5.05—1998.11,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副局级,其间:1995.05-1997.08,挂职任河南省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8.11—2000.09,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2000.09—2002.0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02.02—2002.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9.09-2002.07,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10—2003.0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正局级)
2003.04—2004.0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4.06—2004.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10—2005.07,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5.07—2007.12,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7.12—2008.01,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01—2014.05,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4.05—2015.04,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干部
2015.04—2015.07,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5.07—2020.0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孙华璞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