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存量土地,广义上讲是泛指城乡建设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 狭义上讲是指现有城乡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闲置
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产出低的土地,即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现有
城乡建设用地。
存量土地:
城市建设用地。是政府经营城市、土地储备工作中出来的名词,特指现有城市建设用地中的低效利用的、破产企业闲置的建设土地、需要调整的不符合城市规划的其他建设土地,通过旧城旧村,老工业区和老企业改造,可以在已有土地中腾出新的用地空间,以收购、收回方式将这部分
土地储备起来,而后依照规划进行
招拍挂方式出让。这部分土地就叫城市建设“存量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