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乎!有利于己而欲时时嘱托公事,则必称引万物一体之说;有损于己而欲远怨避嫌,则必称引明哲保身之说。使明天子贤宰相烛知其奸,欲杜此术,但不许嘱托,不许远嫌,又不许称引古语,则道学之术穷矣。
李贽(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学家,
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原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赘,号宏甫,又号卓吾,又别号温陵曙上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人,不应会试。历任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死在狱中。著有《
焚书》《
续焚书》《藏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