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州
隶属徽州府的一个县
即婺源县。元元贞元年(1295)升婺源州,属徽州路。明洪武二年(1369),婺源州复为婺源县,隶属徽州府。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徽州升徽州路,辖县不变,隶江浙等处行中书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即江浙行省),治杭州路。元成宗年贞元年(1295年),升婺源县为州。徽州路领县五,即歙、黟、休宁、祁门、绩溪;州一,即婺源。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年),小明王韩林儿升朱元璋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徽州路隶江南等处行中书省。次年(1357年)七月,改徽州路为兴安府,仍领县五、州一。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改兴安府为徽州府。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徽州府直属中书省。洪武二年(1369年),降婺源州为县,徽州府仍领六县,即:歙、黟、休宁、绩溪、婺源、祁门。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中书省,徽州府直属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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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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