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辞,拼音:wǎn cí,同“
婉谢”,指
婉言谢绝;委婉的辞藻,比喻对某些现象或事件使用含蓄的说法。
〖tactful expressions;euphemism;gentle words〗同“婉言”,也作“
婉词”,指婉转的话;恭顺或委婉的言辞。
一般来说,婉辞中比较多的是对不吉利的事情婉转地用其他形式说出。这样要表达的意思表达了,也不会出现不和谐的气氛。如:人死亡,能使用的婉辞就不少:千古(多用于挽联、花圈等的上款)、作古(书面用语)、弃养(书面用语,指父母双亡),还有仙逝、永眠、无常、
不讳、不在(常带“了”)、归天等等。——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7年第1期《婉辞小议》
(妻子)婉辞哄那丈夫道:“我嫁你已多年了;女儿又小,你赶我出去,叫我那里去好?”——《
二刻拍案惊奇》卷六
冤家——称似恨而实爱,给自己带来苦恼而又舍不得的人(旧时戏曲或民歌中多用来称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