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罗多,古印度(约100~200),用梵文诗歌体写的《乐舞论》(又译《演剧论》)是印度艺术史上的重要著作。《乐舞论》系统地阐述了印度戏剧、音乐和舞蹈理论,并对舞台表演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全书共39章,第28~33章专谈音乐。第28章论述音乐原理。婆罗多根据印度乐器维纳的调弦法和品柱的音位,认为印度音阶由22个称为“什鲁蒂”的微音程构成,并提出了纯五度协和与纯四度协和的理论。纯四度由 9个什鲁蒂构成。纯五度由13个什鲁蒂构成音阶中的7个基本音称为Sa Ri GaMa Pa Dha Ni,但各基本音之间的距离是不相等的,可以有2个到4个什鲁蒂并根据不同的音阶而有所变化由这7个音所组成的两种基本音阶,称为“
萨”音阶和“
玛”音阶。第29章介绍弦鸣乐器,第30章介绍管乐器。第31章论述节奏,第32章论述有关演唱方法,第33章介绍鼓的用法。在婆罗多之后,印度所有关于音乐艺术的著作,都以《乐舞论》为依据。该书有多种不同的抄本,互有异同,并混杂有后人的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