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娄底市政府职能部门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娄底市人民政府重要组成部门,是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综合计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以及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全市投资核准目录,提高市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省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家、省、市政府审批、审核或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县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家、省、市政府审批的外,由县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市内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3.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划出归口管理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其职能,将其职能分别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涉及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市全社会投资总规模;促进区域合作和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进可持续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一
(一)拟订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中长期规划的报告。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规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负责汇总分析财政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查和申报,监督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指导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
(五)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市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委托对中央、省在娄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机构职能二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3+5”城市群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和贯彻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八)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曾晚生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负责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孙立平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工作,重点协助价格管理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委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市以工代赈办公室、西部开发办公室、机关党委。协助分管委机关财务,农村经济发展、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本委机关党务、青年、妇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工作。对口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经济处、湘西地区开发处、省发改委机关党委。
贺雄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主持市发展研究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人事科、发展规划科。协助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管理、开发银行协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人事、政工,中长期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市发展战略研究,市重大项目建设,市铁路建设等工作。对口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
刘小厅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主管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政策法规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分管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招标投标管理等工作。对口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法规处。对口联系市纪委、市监察局。
朱蔚林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分管经济体制改革科、能源科、价格监测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协助分管经济体制改革,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省、市规定商品的采价报价,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口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省能源局、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杨新康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分管工业和基础产业科、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商品价格科、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协助分管工业、交通计划、安全生产、企业帮扶、央企对接、高新技术产业,“两型社会”建设,政府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管理,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市重大项目稽察等工作。对口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产业处、工业处、商品价格管理处、高技术产业处、省“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邓向东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协助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地区经济和转型发展科、市节能监察中心。协助分管经济运行、经济形势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国土资源管理、区域经济发展、重点流域治理、老工业区发展、革命老区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本委的对外宣传、三个文明考核等工作。对口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处、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省节能监察中心。
王懂文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分管服务业科(财贸金融科)、娄底市物价局娄星分局、市娄星价格监督检查局、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协助分管服务业发展、商业贷款、金融证券、商贸流通、物流,对口支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娄星区内的价格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调节基金等工作。对口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价格调控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刘锐进同志,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会主席:主管工会工作。协助分管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口联系市老干局、市政务中心。协助贺雄同志做好重大项目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涟钢周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杨理斌同志,市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协助贺雄同志做好发展规划、发展研究等相关工作。
黄文才同志,协助负责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工作。协助王懂文同志做好有关服务业工作。
人员编制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检组副组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委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内设机构
根据政府职责划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委属单位财务工作;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和新闻信息的有关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加挂国民经济综合与经济体制改革科牌子)。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的立项、衔接、论证和审核;提出专项规划经费的安排建议;负责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抵免企业所得税进行确定。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设;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提出宏观研究专项经费安排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提出改革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和核准建设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法人、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建设和管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指导市招标投标协会工作;承担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提案、议案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加挂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草案;提出市预算内建设投资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研究提出全市项目开发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并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委托对中央、省在娄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协调安排中央、省投资的建设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名单并牵头招标选择代建单位;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作,协调处理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承担市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二
(五)农村经济科(加挂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移民建镇及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承担娄底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工业和基础产业科。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工业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和备案工业建设项目,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承担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协调重大技术准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提出全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基础设施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争取国家支持;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项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
(七)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审核、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牵头组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机构三
(八)资源环境与地区经济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审核,以及资金申报与安排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合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负责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实施;组织实施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九)服务业科(加挂财贸和外经科牌子)。
监测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协调服务业重要领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制定;统筹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新兴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组织修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提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政策的执行效果,参与制定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监督发债资金使用;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新型业务试点;监测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物流业建设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市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储备库建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流通设施项目建设;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全市全口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建议;承办各类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核准,指导和监督上述资金的使用;提出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防范外债风险措施;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承担市引进战略投资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工作动态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委务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13年6月3日,党组书记、主任方建荣主持召开了委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委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我市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及考核方案,并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就贯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具体措施和方案。会议要求,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全委2013年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检查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紧落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今后全委重点工作要以依法行政为主导,各科室相互协调,积极配合,促进全委的工作能够依法有序,稳步提高。
获得荣誉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地址
地址:湘中大道市政府院内
参考资料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13\u5e7401\u670806\u65e5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职责.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10\u5e7403\u670817\u65e5
王懂文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娄底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2016-03-21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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