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威海市规划局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一、 内设六个科室: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卫、信息、信访、提案、接待、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纪检、监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群等工作;负责规划系统图纸、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用地规划科
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以及调整、变更等工作;负责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规划,提出年度房地产开始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负责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小区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厂(院)区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各类城市道路的规划控制。
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审查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工程及构筑物的建设方案;负责提出单体设计要求;负责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拟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规监察科
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工程的管理,审核颁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其按时拆除及清场;负责查处违背规划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程;负责全市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有关案件的申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五)城市规划技术研究室
负责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组织协调市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负责规划设计的技术把关,组织制定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解决城市规划方面的技术疑难问题;负责重要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初步审查;负责组织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承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市政管线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道路管线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报批,核发道路管线工程“两证一书”,即《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管线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的走向和布局协调。
外设分局
(一)市规划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负责对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域范围实施规划管理,负责高区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审核发放及建设项目单体方案审批工作。
(二)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负责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域范围实施规划管理,负责经区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审核发放及建设项目单体方案审批工作。
(三)市规划局环翠分局
负责对环翠区张村镇、羊亭镇、温泉镇、桥头镇及威海市工业园区域范围城市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审核发放及建设项目单体方案审批工作。
领导介绍
党组书记:杨相强
局长:周永迪。主持市规划局全面工作;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工作。
副局长:徐东晖。负责协助周永迪同志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高区、经区、工业新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工程项目“一书两证”的核发,各类规划的实施、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方案文本的签发等工作;任规划技术审核小组组长。分管高区分局、经区分局、工业新区分局。
副局长:王金辉。负责双岛湾区域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工程项目“一书两证”的核发,各类规划的实施、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方案文本的签发等工作。
副局长:向勇全。负责市中心区、环翠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工程项目“一书两证”的核发,各类规划的实施、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方案文本的签发等工作。分管建设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环翠分局。
副调研员:夏国强。负责纪检监察、
行政效能监察、规划宣传和信访等工作;负责规划技术及法规政策制订和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展览馆、地理信息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分管法规监察科、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及下属企业。
总规划师:都剑光。协助周永迪同志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规划研究和技术审核把关工作;负责组织提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查)的各类方案。分管用地规划科(市政管线管理科)、城市规划技术研究室及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