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威海市人民法院。是1987年9月建立地级威海市由原县级威海市人民法院改称的。1951年3月,威海卫市政府司法科改为威海县人民法院,1952年改为威海市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员16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2.3%,其中博士1人,硕士17人,占总人数的10.8%。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现有4处人民法庭和17个内设机构,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6000余件。
法院简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威海市人民法院。是1987年9月建立地级威海市由原县级威海市人民法院改称的。1951年3月,威海卫市政府司法科改为威海县人民法院,1952年改为威海市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员16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2.3%,其中博士1人,硕士17人,占总人数的10.8%。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庭、羊亭、张村、温泉、工业新区4个人民法庭、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纪检监察室、技术室、司法警察大队、审管局(含信访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环翠区法院年收案数量在6000件左右。环翠区法院立足于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着力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文化建院和人才强院四方面的工作,打造“以德立院、厚德崇法,做亲民法院”司法品牌。服务大局方面,积极拓展社会矛盾化解新渠道,联合司法局、律师协会等组织在社区、乡镇设立以律师为主参与纠纷化解的诉前调解中心。推进院校合作,成立由法学教授组成的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案件,提供“专家法律意见书”,为正确适用法律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司法为民方面,深化司法公开与民主,通过加快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等措施,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建立完善陪审员培训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陪审员履职能力;成立人民陪审员自律委员会,作为陪审员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平台,以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文化建院方面,加强以“德”文化为核心的法院文化建设,讨论确定了将“以德立院、厚德崇法、做亲民法院”作为环法精神,通过发挥干警的主体作用,尤其是青年干警在法院文化建设的主导力量,使“德”文化成为全体干警自觉坚守的共同价值取向,并以此对照、检视自己,逐步将“德”文化内化于内心深处,外化于司法办案行为之中。人才强院方面,探索试行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将全院干警分为法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和司法辅助人员五个序列,形成岗位明确、职责清晰、配置合理的人事管理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位干警履职创优新潜能。
所获荣誉
近年来,环翠区法院共荣立山东省高院集体一等功一个、二等功三个,个人二等功五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办案标兵”、“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2010年10月,环翠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5 21:10
目录
概述
法院简介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