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9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0〕2号),设立威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
国家和省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起草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三)归口管理全市侨务工作;审核有关部门和市区制定的直接涉及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报市政府审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
(四)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
(五)负责指导、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六)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对台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七)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动全市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处理涉侨投诉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捐赠事项审批工作,并对华侨华人捐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九)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回威定居的审核报批工作,做好归侨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侨务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档案、信息、宣传、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及各方面协调工作。
(二)国内科(挂经济科技科牌子)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起草本市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审核有关部门和市区制定的直接涉及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报市政府审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回本市定居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的审核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侨务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编辑内部资料;负责涉侨信访工作;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活动,促进侨资企业发展。
(三)国外和港澳工作科
调查研究海外侨情,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联系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传播媒介、文化社团以及华文教育机构,并开展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华侨华人青少年夏(冬)令营的组织工作;协调华侨华人子女回本市求学的有关工作;负责海外侨社团、侨领及应邀前来的团组的接待工作;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有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