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一世(全名:威廉·弗雷德里克,荷兰语:Willem Frederik;1772年8月24日-1843年12月12日),是第一任尼德兰国王和卢森堡大公。威廉一世借由
维也纳会议中欧洲列强的支持,在1815年成立了包含
比利时在内的
尼德兰王国,大力推行南工业、北商贸的发展政策以振兴经济。他在经济上虽成果斐然而被称为“商人国王”(别称“铜币王”),但是开明专制的风格及推行喀尔文教、荷兰语的国策,却在天主教和法语优越的南方比利时地区激起强大的反对声浪,终于在欧洲1830年革命时爆发了
比利时革命。
威廉一世是荷兰最后一任世袭执政──
威廉五世与普鲁士的
弗里德里克·索菲·威廉明妮公主的长子,于1806年流亡
英国期间在父亲死后继承了奥兰治亲王的爵位。1813年
拿破仑战争末期,借由欧洲列强的帮助,他接收了法国自荷兰撤退后的政权,被列强允诺为尼德兰联合王国之国王,并在当年年底登陆
荷兰的希文宁根港,受到荷兰民众的盛大欢迎。当时荷兰人在拿破仑战争末期重度受害,男丁因征兵制大量死亡、贸易被大陆封锁政策完全搞垮,失业高涨且经济倒退回农牧业。威廉一世十分渴望能有一番作为,重整奥兰治家族的政治威望与地位,因此采取了“原谅和遗忘”政策,以大公无私的态度包容接纳了原本的亲法人士,很快获得荷兰人民的敬爱。
统治荷兰之后,他又在1815年的
维也纳会议中得到了
南尼德兰(
比利时)的统治权,当时英俄奥普四大列强希望围堵
法国,故在法国周遭成立几个较强的国家来限制大革命后的法国,因此让威廉大幅扩张人口领土,从原来250万人的荷兰,延伸到人口450万的比利时,人口总共七百万。在列强的支持与荷兰人民的同意下(比利时人民则完全被忽略),威廉一世把1795年前的
联省共和国体制,改为形式上的
君主立宪制、实质上的
君主专制,以此统治南北重新统合的尼德兰人民。首先,内阁只对国王负责,不必向议会负责;其次,宪法设定国会为两院制,上议院是国王自选的贵族与代言人(自由派戏称为“国王的动物园”),下议院的议员则是由极富者选出(占人口比例1%),但是南北尼德兰的议员数都只有55人,不符合南方较多的人口比例,埋下了日后比利时独立的因子;其三,下议院的权力严格限制在批准“长期预算”(十年一次)和政府提出的法律,没有倒阁及删减预算的完整权力,证明王国之立宪乃虚有其表,专制才是其本质。
威廉作为一个开明专制的国王,其思想综合了(荷兰)民族主义及社会改革的理念。他的梦想是创造一个南北合一的尼德兰民族,因此极力鼓吹“大尼德兰”意识,雇用史家撰写南北尼德兰的共同历史、鼓励画家创作过往尼德兰发展的“历史画”、借由教育提高王国的“大尼德兰”意识,因此在宗教、语文、出版检查上强制推动南尼德兰的同化政策,造成南尼德兰各阶层的大力反弹。
首先在学校与教职人员的培训上,威廉实行政教分离的教育政策,这在北方自1806年就已接受的改良(北方很早就接受启蒙理性的洗礼),却在南方受到主流的天主教徒抵制。因为威廉为喀尔文教徒,此政策就被视为对南方天主教的打压,而威廉强制规定:1.在南方大学开办神职人员的哲学培训课程并加以控制、2.准教士须接受大学的哲学课程才可就读神学院、3.国外受教育的神职人员不可在国内担任神职、4.中等学校之教师须由公立学校培养,并禁止对学生施予宗教教育。以上种种措施都让南方的天主教士不满或极度不安。其次,在宗教政策上,威廉经过多次与梵蒂冈的谈判之后,终于在1827年对天主教之主教任命权达成协议:1.恢复主教等级制、2.主教座堂的教士们在开会决定主教候选人时,必须向国王征询意见,而国王有权接受或拒绝候选人。然而这项协定并未真切落实,促使天主教士更加积极和南方的自由主义者合作来反抗这位新教的国王。第三,语文政策也因强制推行荷兰标准语而遭到南方人的巨大怨恨。当时南方分成说法语的瓦隆人(占比利时4成人口)、说荷兰方言的佛莱明人(占比利时6成人口),以及普遍将法语当成上流语言的中产阶级(几乎皆为自由主义派),强制推行荷兰国语的结果,不但人口较多的佛莱明农民无意愿重新去学,说法语的人们更是仇视荷语而激烈抵制,并认为出版检查对法文作品总是严苛而不公。又王国政府规定不通荷文者禁止担任公职,更加使南方人强烈不满。
以上南方综合天主教徒、自由派、法语派对威廉国王的反抗,表示中央集权又开明专制的新教政策注定失败。国王自己也对统治南方感到痛苦不已,他说:“当我只管理北方时,比我做南北两方的国王快乐百倍。”事实上,他一点都不喜欢深受法国文化影响的南方品味,正如他的南方子民也很难信任他这个荷兰喀尔文教派的“商人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