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七年(1938),任渭南县下邽小学校长,并加入“青救会”。在此期间,他以教书为名,多次与当地进步人士一起组织宣传马克思主义,宣传抗日救国的理论.
1955至1966年任
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剧协陕西分会副主席。在工作之余,他改编了秦腔《法门寺》、《屈原》(与袁光合作)、《游西湖》(与马健翎、
黄俊耀、张棣赓合作)。改编本《法门寺》保留了“拾玉镯”、“狱中相会”、“告状”等精彩场子,删除了繁冗的情节和不健康的语句,增强了剧本的文学色彩,在陕西省第一届戏剧观摩演出中获剧本一等奖。戏剧理论研究方面,撰写有《神话与艺术》、《论劳动人民的求实精神》、《古为今用 推陈出新》、《论古典戏曲的人民性》等文,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阐发党的戏曲方针和政策,探讨戏曲的艺术规律,对戏剧实践和理论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1961年以后,他的戏剧观点受到错误的批判,但他仍然努力工作,在陕北深入生活中创作了反映老区人民革命斗争生活的大型话剧《郭家湾》。在“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迫害,下放陕北农村劳动锻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