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训是由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公务员所在部门选送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或是由公务员本人依据相关规定通过考试,到各级
国家行政学院或国内外高等院校接受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接受培训的公务员的管理机构或所在部门,与培训院校构成事实上的委托培训关系。
委托培训一般都属于
非学历教育,只要按照用人单位的培训要求,按期保质地完成培训任务,并发给培训证书即可。
(1)明确代培人员的来源,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委托单位委托高等院校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通过高考、按省教委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或者双方协商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另一种是委托单位自己挑选代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