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我爱你》是
索朗扎西演唱的歌曲,由
余启翔作词,
绍兵作曲,发行于2008年6月12日,收录于藏歌合辑《姑娘我爱你》以及索朗扎西个人录音室专辑《姑娘我爱你》。
《姑娘我爱你》由绍兵和余启翔共同为索朗扎西创作于2007年底。来自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索朗扎西,出生在一个农牧民家庭。为了自己的梦想,他只身一人来到成都闯荡,得到一份酒吧驻唱的工作。唱久了别人的歌,索朗扎西也萌生了出单曲的念头。2007年10月,他找到在酒吧驻唱时认识的余启翔和绍兵,请他们为自己量身打造这首歌曲。为了买歌,索朗扎西的父母还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两头牦牛。
《姑娘我爱你》朗朗上口,曲风豪放却不失大雅,歌词直白却毫不做作。索朗扎西极具山野特色的嗓音将这首朴实的爱情歌曲唱得酣畅淋漓。索朗扎西天簌般的嗓音清彻高亢,再加上歌曲浓郁的民族情调,优美朗朗上口的曲风,配合纯朴而生活化的歌词,使这首《姑娘我爱你》成为民族风歌曲之典范。该曲使人们产生了对过往美好生活的追忆和眷恋。
2010年,一位名叫
索南扎西(原名黄索南)的歌手开始四处演出、做节目,经常演唱《姑娘我爱你》。
2012年年初,索朗扎西发现索南扎西做客CCTV-7一档节目,认为对方在节目中“对口型演唱”《姑娘我爱你》,放出来的却是自己的声音,认为其存在“盗唱”行为。索朗扎西所属公司也向法院起诉了索南扎西。
2012年8月,《姑娘我爱你》创作者绍兵、余启翔通过《
法制晚报》发表声明,公开宣布解除对索南扎西的一切授权。他们在2009年口头授权索南扎西可以翻唱,也可以把歌收录到自己的专辑里。但是没想到索南扎西把《姑娘我爱你》当噱头参加商业演出,因此,绍兵和余启翔发表声明,公开宣布解除对索南扎西关于《姑娘我爱你》的一切授权,索南扎西将不得再演唱歌曲《姑娘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