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
妊娠特有的疾病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常见的妊娠特有疾病,可导致母亲及胎儿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危及到母亲及胎儿的生命安全。妊娠高血压疾病一般在妊娠20周后发病,以高血压、蛋白尿及其他全身功能紊乱为特征,发病率为2.5%~3%,可导致母亲及胎儿死亡的危险。
病因及常见疾病
妊娠高血压疾病的病因可大致分为两大类:①胎盘因素。②母体因素。胎盘因素源自胎盘在形成、发育过程中出现了障碍,形成了缺陷胎盘,导致出现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临床症状。母体因素源自母体对妊娠高血压疾病易感或母体长期合并微血管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导致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发生。更为常见的病因是两种因素并存。
鉴别诊断
(1)妊娠期高血压 BP在140/90mmHg及以上,血压恢复正常的时间为产后12周,患者可伴有血小板减少等症状,产前无法确诊,产后才能确诊;
(2)子痫前期 轻度时BP在140/90mmHg及以上,尿蛋白在妊娠20周后上升到300mg/24g或(+)及以上,患者可伴有头痛等症状;重度时BP、尿蛋白、血肌酐、血小板分别在160/110mmHg及以上、2.0g/24h或(++)、133μmol/L以上、100×109/L以下,微血管溶血(LDH)、ALT、AST均上升,患者伴有持续头痛等症状;
(3)重度子痫前期等;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或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蛋白尿没有或急剧增加;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BP在140/90mmHg及以上,高血压首次诊断出的时间为孕前或孕20周以前或以后,产后12周后仍然存在。
检查
以孕妇基础血压为标准,凡收缩压升高4.0kPa以上、舒张压升高2.0kPa以上应为妊娠高血压。如基础血压不详则以收缩压为17.3kPa以上、舒张压在12.0kPa以上为诊断标准,但必须以两次相隔6h以上的血压值为准。
治疗原则
现如今,临床对妊娠高血压的治疗主要应用的药物是硫酸镁。该药物主要是通过抑制血管神经肌肉释放乙酰胆碱、松弛骨骼肌、扩张血管等作用来达到加强机体器官血供,降低血压的目的。但近年来,临床研究逐渐发现,单纯应用硫酸镁无法获得理想的临床治疗效果,联合用药逐渐成为了临床研究的重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8 18:06
目录
概述
病因及常见疾病
鉴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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