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选举权
妇女参加选举的权利
妇女选举权指的是妇女参加选举的权利。1848年在美国提出。为争取妇女选举权而斗争的有伊丽莎白·斯坦顿、卢克雷西亚·莫特、苏珊·安东尼、露西·斯通及在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工作的男女平等主义者。经过长期努力,美国宪法第19次修正案(1920)终于批准了全国范围内的妇女选举权。从1928年起,英国所有的妇女也有了平等的选举权。除少数穆斯林国家外,世界各地的妇女均享有选举权。
选举权成立
18世纪以前,各国的妇女都是几乎没有政治权利的。妇女选举权运动,最早由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于1792年在她的《女权辩护》一书中提出。从19世纪初开始,首先在英国有人呼吁给予妇女选举权,让她们有机会参政,即便是摆设一下。19世纪中叶,美国发起了女性选举权运动,首次会议于1848年在纽约州的塞内卡福斯尔举行。19世纪后半期,妇女选举权运动在英、美、新西兰等国壮大起来。1893年,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妇女选举权的国家。
历史发展
1、1792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出版《女权辩护》一书,提出妇女选举权。
2、1848年,首届女权大会在纽约州的塞内卡福斯尔举行。
3、1890年,美国怀俄明州允许妇女在当地选举中有选举权
4、1893年,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妇女享有选举权的国家。
5、1897年,“妇女选举社团国际联盟”在英国成立。
6、1902年,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妇女同时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国家。
7、1903年,埃米琳·潘克赫斯特成立“妇女社会政治联盟”。
8、1905年,英国首次把二位主张女权的妇女投进监狱。
9、1906年,芬兰批准妇女享有选举权,次年,芬兰议会机构里诞生了首批女议员。
10、1917年,俄国赋予女性选举权。
11、1918年,英国规定凡满30周岁的女性拥有选举权。
12、1919年,德国、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批准妇女享有选举权。
13、1920年,美国赋予女性选举权。
14、1944年,法国赋予女性选举权。
现今社会,绝大多数国家都赋予了女性选举权。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妇女享有的选举权。
选举权运动
最初,运动都是和平方式进行的。1903年,一位名叫埃米琳·潘克赫斯特的妇女成立“妇女社会政治联盟”(WSPU),该联盟主张行动胜过言辞,举行公共游行,破坏财物,以抗议妇女缺少权力。因此许多妇女为此入狱。可是她们在狱中,经常采取绝食,希望借此引起社会关注。1913年,该联盟的成员埃米莉·戴维斯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方式,自己飞奔至国王的马下,当场致死........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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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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