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如东县人社局)是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有办公室、就业促进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等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国家、省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七)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用工和薪酬管理。
(九)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领导分工
朱海忠:局长
潘友兵:党组书记。
杨勇建: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负责局日常工作。主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人事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等工作;协管财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办公室)。联系岔河镇、马塘镇。
戴 华: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就业创业、人才开发、人力资源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业能力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失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基层平台建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对外劳务协作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双拥、妇女等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联系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大豫镇、曹埠镇。
钱晶晶: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政策法规、法制、行政服务、劳动关系、农民工、工伤保险、劳动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劳动人事仲裁等工作;协管基金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消防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劳动关系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联系栟茶镇、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丰利镇。
於 美: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工资福利科科长。主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表彰奖励、职工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覆盖、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等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联系双甸镇、河口镇、袁庄镇。
管小兵: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主管党建、宣传、统战、机关整体目标考核、文明创建、行风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管理、协理员队伍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挂钩帮扶、审计、统计、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等工作;协管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房屋征收、疫情防控、政府采购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联系掘港街道、城中街道、新店镇。
内设机构
办公室、就业促进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服务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下属单位
该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即: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如东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与其合署)、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能如下: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与编制全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审核计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对定点医院、医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以及编制统计报表。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五大保险的登记、申报、变更、征收基数核定、征收数据录入及业务报表的编制,个人帐户管理、欠缴台帐的管理,稽核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社会保险扩面及清收工作。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就业管理,对全县公共和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管理、指导;负责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管理及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对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指导、协助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职工遗属补助审核支付,并按规定作好待遇的调整及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参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助开展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参与编制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职工遗嘱补助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定期救济费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核对工作。
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农保基金的安全、保值、增值、征缴;负责参保人员的待遇审核计发;协助农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院: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指导各镇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处理简单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负责劳动仲裁员的聘用管理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劳动仲裁员培训、考核制度;负责对辖区内劳动合同书法律效力的审查确认;负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核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拨付、核算及收支数据的传输;负责基金的征缴结算,预决算报表汇编及票据管理。
机关事业保险管理中心:参与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审核、计发、资料建档。
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劳动保障系统微机系统软硬件的开发、管理、维护和信息的安全运行及系统网络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省政府95号令?江苏省劳动监察规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同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委托实施劳动监察。(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4)承办同级或者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6)指导下级劳动保障机构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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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