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艺术节(Olympic Arts Festival)是 1949年罗马奥林匹克代表大会曾提出将奥林匹克艺术比赛改为奥林匹克艺术展览的方案,但未予表决。
现行《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组委会需制定文化活动计划,并提交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批准。内容包括在奥运村举办象征人类文化的普遍性和多样性的活动及主要在主办城市举行的同样活动。文化活动需至少贯穿奥运村开放的整个时期。这种文化展示活动就是奥林匹克艺术节。
奥林匹克艺术节既是对主办国文化的展示,也是世界性的艺术大交流。舞蹈、音乐、文学、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建筑艺术、体育集邮等各种艺术形式争奇斗艳, 使各种艺术形式的创作在更广阔的背景中, 不断地获得表现体育运动的本质意义和人的创造价值的机会, 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展示了健美的身体与健全的精神和谐交融的文化魅力。艺术节不是简单地参加庆典, 它所开创的天地,它所注入的活力,同时也推动着文化艺术的创作走向兴盛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