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化礼仪规定,子女在外,如父母死,闻丧即应以哭答使者,然后详问父母死因,哭毕即着
深衣戴素冠急归故乡,途中素食,凡过一处皆哀哭过境,到家则自门外号哭于堂上。如因残病、临产、生育等原因不能奔丧,则寄物以吊。历代,官员如遇父母大丧,一般皆须去职赴丧,朝廷重臣或身在军中者,皇帝有权诏令不奔。天子崩逝,自东汉始,往往对诸侯、守臣奔丧加以限制,以防止地方动乱。
《
礼记》有《奔丧》篇,
孔颖达疏:“案郑《目録》云,名曰《奔丧》者,以其居他国,闻丧奔归之礼。”古代凡闻君、亲、尊长之丧,从外地赶往吊唁或料理丧事均称“奔丧”。
汉·
班固 《白虎通·丧服》:“诸侯有亲丧,闻天子崩奔丧者何?”
《
后汉书·
桓荣传》:“(桓荣)事博士 九江朱普 ……会朱普卒, 荣奔丧九江 ,负土成坟。”
清·
陈梦雷 《绝交书》:“不孝身沦厮养,迹远边庭,老母见背,不能奔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