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乂 (647—714) 本名尚真,一说字尚真,赵州房子(今河北临城)人。少与兄尚一、尚贞俱以文章见称。举进士、茂才异等,累调万年尉。长安三年(703),擢监察御史,劾奏不避权贵。迁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知制诰数年。景云元年(710),迁吏部侍郎,与宋璟等同时典选,铨叙平允,有美称,转黄门侍郎。开元初,为紫微侍郎,迁刑部尚书,卒。有《李乂集》五卷,又与尚一、尚贞合撰《李氏花萼集》二十卷。均佚。《全唐诗》收录其诗一卷,共四十三首。《次苏州》、《
寄胡皓时在南中》较好。《全唐文》录其文三篇。新、旧《唐书》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