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豫,字建侯。襄阳人(后迁居河南)。唐代大臣。系后周昌州刺史席固七世孙。聪颖过人,经学文章为当时
长安城中佼佼者。
席豫,字建侯。襄阳人(后迁居河南)。唐代大臣。系后周昌州刺史席固七世孙。聪颖过人,经学文章为当时长安城中佼佼者。十六岁时,即进士及第,补襄邑尉。当时太子死难,安乐公主请立自己为皇太女。豫上书请立皇太子,以历史上的外戚祸难说服当朝,语深意切,为人所称赞。太平公主闻其名,上奏皇帝荐其为谏官,豫认为这是对他的污辱,辩论后离去。在推举贤良时,任阳翟(今河南省禹县)县尉,以后任中书舍人(掌制诰文书之事,从七品)。与韩休、许景先、徐安贞、孙逊名四人齐名。后改任郑州刺史。韩休辅佐朝政时,举荐席豫代替他,拜吏部侍郎(相当今天的人事部副部长)。玄宗说:席豫的学识、政绩均有记载,所以授予职务。席豫在任六年,选拔了不少寒士为国效力,被誉为知人,人们称他为席公。天宝(公元742—756年)中进礼部尚书,累封襄阳县子。先后四次出任江南、江东、淮南、河北按察使。当时南方各地,人死后不葬,暴尸野外,他对百姓进行安埋教育,风俗为之改变。席豫为官清正,无私欲,不为权势所摇撼,性谦厚,无论办什么事情都认真负责。给子弟、下属写信不草书。有人说:“此小事,何必如此认真。”他说:“小事、细事不认真,大事、要事将如何?”有一次,皇帝召群臣在朝文阁赋诗,所和众诗,以席豫最工。皇帝下诏说:“诗人之冠冕也。”
席豫这一首有名的五律,其妙处在于,诗人以雄劲的笔触,描写敕赐公主镜的概括。他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意匠经营,以及把写景、叙事、抒情与议论紧密结合,在诗里熔铸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使诗的意境雄浑深远,既激动人心,又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