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青少年是指由于不懂法,认识能力差,一时冲动而初次或偶然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少管后重新回到社会的青少年,另一部分是有轻微违法行为受到单位或公安机关处分、处罚的青少年。对失足青少年,我国历来倡导帮教和挽救的政策。
在农村,一般由家庭和所在村共同进行帮教;在城镇,则由其所在单位、学校、家庭、街道、派出所共同配合帮教。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基本途径是:(1)为失足青少年建立帮教组织,落实帮教任务;(2)在帮助失足青少年认识错误、认清罪行的基础上,注意周围环境条件的影响;(3)为其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