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地镇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下辖镇
太平地镇,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地处松山区东部,老哈河北岸,东与哈拉道口镇毗邻,南与元宝山区交界,西与安庆镇相连,北与翁牛特旗接壤。区域面积316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户籍人口46660人。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热河省热中专属翁牛特右旗。
1949年,属赤峰县建昌营区(二区)。
1956年,撤区后分为哈拉木头和六分地乡。
1958年,属赤峰市,由哈拉木头和六分地2乡合并为太平地乡,以驻地村太平地命名;同年秋改太平地公社。
1960年,并入安庆沟公社。
1961年,从安庆沟公社析出,恢复太平地公社。
1962年,属赤峰县。
1968年,改太平地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改为太平地乡,属赤峰市郊区。
1993年,属松山区。
2005年末,太平地、牤牛营子、河南营子3乡合并为太平地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太平地镇辖太平地、酱坊地、四分地、六分地、五十家子、三分地、南波罗胡同、北波罗胡同、两间房、河南营子、敖包吐、兴隆沟、潘家沟、牤牛营子、八肯中、八台营子、当铺地、杨树林、山前、东山湾、碱洼子21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66个村民小组。
2020年6月,太平地镇下辖1个社区、21个行政村:北场子社区、牤牛营子村、酱坊地村、四分地村、六分地村、五十家子村、三分地村、太平地村、八肯中村、八台营子村、当铺地村、杨树林村、山前村、东山湾村、碱洼子村、北波罗胡同村、南波罗胡同村、两间房村、河南营子村、敖包吐村、兴隆沟村、潘家沟村,镇人民政府驻太平地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太平地镇地处赤峰市松山区东部,老哈河北岸,东与哈拉道口镇毗邻,南与元宝山区交界,西与安庆镇相连,北与翁牛特旗接壤。区域面积31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太平地镇地处低山丘陵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气候
太平地镇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春季干早多风;夏季雨热同期,降水集中,洪雹灾害频繁;秋季短促,气温下降快,昼夜温差大;冬季漫长而寒冷。多年平均气温7℃,极端最低气温-27℃,极端最高气温35℃。无霜期年平均150天。年日照时数298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5~9月,7月最多。年平均蒸发量1250毫米。
水文
太平地镇境内主要河流有2条,其中老哈河由八台营子村人境,全长25千米。羊肠河于敖包吐入境,全长17.5千米。两条河流于东山湾村交汇,入红山水库库区。
人口
2011年末,太平地镇辖区总人口4623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918人,城镇化率4.1%。
截至2018年末,太平地镇户籍人口46660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太平地镇财政总收入1266万元。
2018年,太平地镇有工业企业6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家。
农业
2011年,太平地镇有耕地面积25.6万亩。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谷子、高粱、杂粮、杂豆为主。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9.5万亩,生产粮食11.1万吨,其中玉米产量8.5万吨,谷子产量7375吨,水稻产量1.4万吨,豆类产量4644吨。经济作物以油料作物、甜菜、烤烟、蔬菜为主,油料作物产量2060吨,甜菜产量3.6万吨,烤烟产量3635吨,蔬菜产量26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生猪年末存栏7571头;羊年末存栏55387只,生产肉类8407吨;畜牧业总产值1.1亿元,累计造林12.3万亩,其中防护林8.2万亩,商品林2.95万亩,经济林7800亩,林木覆盖率30,农民人均纯收入8913元。
工业
2011年,太平地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职工293人,实现工业增加值6180万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99家,实现工业增加值46365万元。
商业
2011年末,太平地镇有商业网点700个,从业人员1335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6.3亿元。
金融
2011年末,太平地镇有1家金融机构设立了办事处。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太平地镇有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20个,藏书8万册;农民秧歌队15支,评剧团1个。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秧歌、高跷等。每年农历年末举办当地文化节等,农民健身广场1处,健身器材39套,有线电视用户14322户,电视综合覆盖98%。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太平地镇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1238人,专任教师45人;小学6所,在校生2240人,专任教师20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公立中心卫生院1所,卫生室21个;病床78张,固定资产总值132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2人,其中执业医师17人,执业助理医师18人,注册护士9人,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8.5/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6万人,参合率94%。
社会保障
2011年,太平地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9户,人数57人,支出19.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11户,人数1604人,支出158.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154人,其中集中供养22人,分散供养132人;农村医疗救助79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67人次,共支出13350元,累计发放救灾资金15.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68.2万元。敬老院1所,收养五保供养人员22人。
交通运输
2011年末,太平地镇有111国道、305国道、东安线县级公路过境,境内长37.4千米;镇级公路2条,总长41.5千米,货运汽车89辆,623吨位;太平地镇客运站日发送5辆客车,途经客车21辆,525座位,日客运量1300人次,年客运量4.7万人次。
参考资料
2020年行政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6 20:3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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