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
太原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太原市公安局是太原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全市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掌握全市危害国内安全、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制定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四)组织、指导和直接参与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恐怖犯罪、突发性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等。
(五)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指导群众性治保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全市交通秩序,依法管理机动车和驾驶员,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九)组织、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
(十)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等特定人员来并的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大型活动和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公安监所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看押场所。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管理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侦察技术业务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警力资源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十七)组织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中的重大违纪案件,依法督察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
(十八)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太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尚建军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魏毅
党委委员、副局长:薛晓峰
党委委员、监督部部长:马子龙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秀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续卫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宋文广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素丽
副局长:曹挺、王璠、王晋涛魏鲁培、周立志
所获荣誉
2020年2月,获得山西省委政法委、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和平南路派出所、小店分局平阳路责任区刑警队、杏花岭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山西省公正执法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3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2022年5月,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改大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5-02-21 10:40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