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为长官,丞为助手。因为令和丞都是主管医药行政的高级长官,故或合称为令丞,杜佑《
通典》载:“秦有太医令丞主医药”非太医令和太医丞之外别有太医令丞一职。参见
太医令条。
两汉时期,医疗体制基本上都是沿用秦代的太医令丞制,太医令丞仍然作为最高行政领导,而下面医官的分工则逐渐变得细化。设有太医监、侍医、尚药监、药长等职,太医监负责监管医药工作的情况,并向太医令丞汇报。
此外,汉代还设立了药丞和方丞,他们是管理药品和医药处方的。汉代宫廷中所需药物,都是由全国各地进贡的,各个郡国每年要向宫廷进贡本地的名贵药材。遇到宫中缺少某种药材,太医令丞还会派人去地方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