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国土资源局是以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办事处、农场、区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为主要职责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核定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乡镇、办事处、农场、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办事处、农场、区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维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调处跨乡镇、办事处、农场、区及有重大影响的可能性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四)负责耕地保护与开发。组织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各类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规范
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组织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登记、地价监测等工作。
(六)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制订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土地资源资产资本市场。
(七)负责市内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的评测和备案管理,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八)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依法办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
(九)负责监督检查上级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资金的使用情况;安排并监督使用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和土地整理专项资金。
(十)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李传文:主持全面工作。
谢银华:分管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办、竟陵分局。
荣方林:分管办公室、规划科、征地科;协管土地勘测规划院。
王新华:分管土地利用科、土地交易中心、地价监测中心。
张前进:分管地籍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徐顶奇:分管耕保科、国土整治办公室、土地勘测规划院。
张德芳:分管行政审批科(筹建)、矿管科、矿产管理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张文艺:分管纪检监察室、后勤中心(筹建)、机关财务;协管财务科。
魏开舫:分管工会、群团、计生办、老干和文明办、综治办、乡镇国土所(分局)。
魏志强:协管“占补平衡”工作。
唐汉祥:协管“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鲁新华:主持竟陵分局工作。
工作动态
市局强化基层单位财务集中管理
一是强化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新版收费票据采取按需发放、当月开票当月报账的方式,即收即缴、缴旧领新,确保了基层单位所有收入及时上缴入库,杜绝了坐收坐支、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上半年基层单位收入上缴入库率达到100%。
二是严格支出控制。强化预算观念,对照《2013年度全系统财务支出预算编制说明及支出计划》,实行支出定额审查,按月按额度定期拨付到位。对超过月支出额度的坚决不准报销。确需追加的,严格按追加预算管理办法,层层审核把关后才能报销。
三是注重资金效益。在规划修编、基本农田划定、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上,严格审查,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跟踪监管。在日常报账中,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报帐时间近五天,为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了资金保障。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天门市国土资源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