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是由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被正式确认的天津历史风貌建筑由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的保护标志。已有的746幢历史风貌建筑被授予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
2006年8月8日,天津市举行了“历史
风貌建筑保护铭牌揭幕仪式”,揭幕仪式由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路红主持,作家航鹰与耀华中学的学生代表为耀华中学揭幕天津市首块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作为首个被挂牌的历史风貌建筑,耀华中学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名称为原天津公学礼堂,保护等级为特殊保护,编号为0110038。[3]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由黑色大理石材料制成,铭牌上的内容样式共十一行:首行和第二行为“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中英文;第三行和第四行为建筑名称的中英文;第五行和第六行为保护等级的中英文、第七行和第八行为编号的中英文、第九行和第十行为颁发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的中英文。末行为公布时间。在第五行和第八行之间的右侧区域绘有该历史风貌建筑所在的地图。另外,一些重点建筑还附有历史风貌建筑简介铭牌,该铭牌也由由黑色大理石材料制成,在内容上对该建筑进行中英文介绍。
根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由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坏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