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口加工区
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出口加工区
天津出口加工区是2000年4月27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之一,于2001年6月29日顺利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家八部委的联合验收,正式封关运作。
建设意义
天津出口加工区是一个由海关对进(出)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进行24小时监管的“境内关外”的特殊封闭区域。中央政府赋予了这个特殊经济区域特殊的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此区域投资。
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天津出口加工区的地理位置具有战略意义。落户天津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的原料能够便利、迅速的进入出口加工区,生产的产品能很便利的运送到国外市场。
天津出口加工区是国务院批准的设立在直辖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出口加工区,行政层次少,渠道直接,速度快捷,有利于通关和与政府部门的各项协调工作的进行。
管理机构
天津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在此区域内设立的派出机关,负责此区域的一切行政管理。在管委会的领导下,所有职能部门将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供应部门一同为投资者提供最全面、优质的服务。
参考资料
天津出口加工区 .中国经济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6 09:21
目录
概述
建设意义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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