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截止到1957年12月31日),女性年满40周岁(截止到1967年12月31日),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上报,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可认定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予以注明。
参考资料
什么是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困难群体包括哪些人员?
.周口市人社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0 15:59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