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玄殿
北京市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高玄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景山西街21、23号,始建于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是中国唯一一座专供明、清两代皇家御用的道观,明代为道教祭祀场所,清代为祈雨、雪之坛。
历史沿革
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大高玄殿始建。
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大高玄殿毁于大火,后重修。
明万历十八年(1600年),大高玄殿重修。
清康熙年间,为避康熙帝名讳,大高玄殿改称大高元殿,后又更名为大高殿。
清雍正八年(1730年),大高玄殿重修。
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大高玄殿重修。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大高玄殿重修。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时,大高玄殿受到严重破坏,后修复。
民国年间,大高玄殿前部分建筑进行拆除和改动。
民国十四年(1925年),大高玄殿交由故宫博物院管理,并修缮。
民国十六年(1927年),大高玄殿复建山门前南侧牌坊,坊柱用钢筋水泥浇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大高玄殿被日军占领。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大高玄殿由故宫博物院收回管理,后被中央军委借用。
1956年,因改建文津街至景山前街道路,将大高玄殿前的三座牌坊、两座习礼亭及围墙一并拆除,构件运到月坛公园保存。
2004年,大高玄殿南牌坊于原址复建。
2013年5月,大高玄殿正式归还故宫博物院。
2015年4月3日,大高玄殿修缮。
建筑格局
大高玄殿坐北朝南,南北呈长方形,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2平方米。主体建筑依次为山门、琉璃门、大高玄门、钟鼓楼、大高玄殿、九天应元雷坛,最后为象征天圆地方的两层楼阁,上名乾元阁,下名坤贞宇。大高玄殿山门前东、南、西侧各有牌坊一座,东西习礼亭一座。
主要建筑
历史文化
大高玄殿是中国现存的唯一一处明、清两代皇帝御用的道观。每逢道教节日,明、清两代皇帝就在大高玄殿举办道场并拈香行礼,尤其是遇到大旱、大涝时皇帝在此开展祭天祈雨等活动。
文物价值
大高殿作为明清时期皇家的御用道观,在巩固封建统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建筑特色在中国古建筑中亦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和历史地位。
文物保护
1957年10月28日,大高玄殿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北京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6年11月20日,大高玄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大高玄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景山西街21、23号。
交通路线
北京市内乘坐5、58、观光3线路公交车,在西板桥站下车前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距离大高玄殿约5.1千米,驾车约23分钟。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0 15:47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