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医学名词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医学上的名词,指的是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
周围神经
肌肉疾病
等。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4.2.1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
周围神经
肌肉疾病
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
肢瘫
,
肌力
3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4.2.2 长期中度
呼吸困难
。
4.2.3 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2.4 中度
肝功能
损害。
4.2.5 各种疾病造瘘者。
4.2.6
慢性肾功能不全
失代偿期。
4.2.7 一眼
矫正视力
≤0.05,另眼矫正视力≤0.3。
4.2.8
双眼矫正视力
≤0.2或视野半径≤30度。
4.2.9 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
4.2.10 符合《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标准5至6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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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2-03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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