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保护(Great Heritage Relic Protection)指对具有特殊价值的大型古文化遗址进行合理的规划、管理和利用。大遗址的保护与利用方式包括整体保护与利用和局部保护与利用。整体保护与利用主要有:1.将整个遗址区建成遗址公园;2.将遗址区与风景区结合,建成旅游景区;3.将整个遗址区建成森林公园;4.将遗址保护与现代农业园区结合,建成遗址历史文化农业园区等。
局部保护与利用方式主要有:1.将部分遗址建成遗址展示区。2.将部分遗址建成遗址博物馆。保护大遗址并不排斥对其合理利用,遗址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制止对大遗址的人为损伤和破坏,减轻或延缓自然力量的影响,使遗址所承载的历史信息真实长久地传递下去;遗址利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大遗址的价值,更有效地保护大遗址。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总体部署,2018年,中央财政通过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安排60.5亿元,大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
具体来看,这些资金支持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和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2200余个;支持实施国家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00余个,支持10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2579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和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