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船舶工业公司(集团)可承担国内外民用船舶、海洋工程、设备和非船舶产品的设计、生产、修理;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工程建筑、安装及其他业务,其中总部投资兴办的子公司有:
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原大连船舶工业劳务公司)、大连船用锅炉工程公司、大连中船贸易公司、大连中宜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大连远东实业总公司、大连远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连造船宾馆、大连船舶工业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船舶工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有:
大连船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大连东方精工船舶配套有限公司、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工业公司(集团)将一直坚持“一个中心,两条主线”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集团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能,切实做好对大连地区企业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努力抓好大连船舶工业公司(集团)总部经济的发展,为大连地区船舶工业的更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