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分公司是中国
辽宁省大连市境内的石油公司,成立于1933年,总部设在大连。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最早追溯于1933年成立的“满洲石油株式会社大连制油所”,最初只有15万吨/年的原油加工能力,建国后先后更名为“东北石油七厂”和“
中国石油工业部大连石油七厂”,1983年划归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8年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有炼油生产装置48套,化工生产装置7套,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2050万吨,能生产汽油、
煤油、柴油、润滑油、
石蜡、苯类、
聚丙烯、细旦纤维等石化产品200多种。拥有油品装卸码头5座,5000-10万吨级泊位15个,工作船码头1座,年吞吐能力达2300多万吨。公司目前占地318万平方米,员工总数6900余人,主要从事石油加工、聚酯类化工、
港口物流、工程
技术服务。
多年来,公司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以质取胜,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的
质量方针,产品出厂合格率连续23年保持100%。 “七星”
注册商标为全国
驰名商标,
辽宁省
著名商标,在国内外用户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公司自1996年整体通过
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以来,连年通过了复评,2002年又一次整合通过了
ISO9000和
ISO14000认证。公司在经营上恪守诚信,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2012年全年加工原油1710万吨,比上一年增加45万吨,实现
营业收入1030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比上一年增加118亿元,成为大连市首个超千亿工业企业;实现
应交税费172亿元,比上一年增加36亿元,连续四年位列辽宁省纳税榜首。同时,公司
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改善。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最大的炼油基地,大连石化于2011年第四季度明确了以
安全发展为第一战略等“四大战略”。大连石化总经理
冷胜军说:“安全是企业最大效益,安全是职工最
大福利。企业实现安全发展既是对员工更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
目前,公司正按
中国石油的统一部署,抓紧实施“
十五”建设计划,至2005年完成整个“十五”建设任务。届时,公司的原油加工能力将成倍增长,一个更大、更强、更具
竞争能力的中国石油标志型炼化企业将崛立于黄海之滨。
大连市环境监察
支队公开的
信息显示,2016年1月1日该单位净烟气排放
二氧化硫和
氮氧化物出口
排放浓度连续超标24个基点,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出口浓度
平均值分别为311.71毫克每立方米、674.1毫克每立方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立即停止超标
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
2016年2月1日当地环保执法部门再次对该单位进行现场复查。根据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烟气排放
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显示,仍超标排放。处罚内容显示:从2016年1月2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280万元。
同时,2016年3月1日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单位再次复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动力厂2016年2月28日1、2#和3、4#
炉排口的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24小时连续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