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
大连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个在大连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于强。
该企业第一个开发项目“今都”坐落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椒金山附近。由于企业没有经营经验,习惯性的违约,其今后的经营信誉让人担忧。后附其违约史:
一、金和对大连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砼货款的投诉
各会员单位:
现将大连金和砼制品有限公司对大连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矿北椒金山居住区C区1~9、12、17~19、24#工程拖欠砼货款的投诉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大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的规定执行。
大连市预拌混凝土和工程检测协会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投 诉 函
我公司2008年4月28日与大连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书》,工程名称:矿北椒金山居住区C区1~9、12、17~19、24#工程,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椒金山。
合同约定乙方供混凝土至九层封顶的单体楼,5日内结本次货款的50%,其他所有单体楼至十层5日内结所供混凝土货款的60%,混凝土主体工程结束后5日内结所供混凝土的70%,余下的全部30%货款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截止现在,我公司已为改公司供混凝土共计32,716.5方,货款金额9,478,610.00元,至今共付货款3,800,000.00元,到目前为止欠我公司合同应付混凝土款3,000,000.00元,改公司违反合同。我公司现将此情况通报协会及各会员单位,以保护行业和会员单位利益。
大连金和砼制品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日
二、大连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个创品牌项目“今都”,与业主签定合同的交房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可到了交房日期后,房子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标准,并且没有经过政府验收及备案,强迫业主签定同意延期交房的协议,如果业主不签视为交房,只提供临时水电。不与业主商谈违约事宜,直接将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与风险转嫁给业主。其所聘用的大连泰安物业服务企业,不让业主检验房屋就让业主签字收房不签字不给钥匙。众业主投诉无门,各政府部门都建议业主向法院起诉,可违约金恐怕还不够支付律师费用。此事至今,开发商仍没有给业主一个说法!!
三、大连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聘用的泰安物业,强行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10元/平,强行要求业主使用物业的吊装,每件每层收取0.5元,如果不用吊装不让装修工人进场地。这样的横行霸道望有关部门尽快制止。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2-11 18:23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