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权矛盾日益突出、海洋资源争夺日益激烈、海洋执法管理日益复杂,国家迫切需要加强和提升对海洋的管控,作为具有海事法律传统优势的院校,
大连海事大学于2015年5月18日批准成立“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
研究中心学术团队由教师根据研究方向和学术兴趣自愿组成,根据需要聘任一些外单位学术专家,以及吸收了一些硕博连读生、博士生。研究中心是研究院下属的研究机构,承担相应方向的课题研究任务,不具备决策职能。
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为独立的开放式的法律科学研究实体,行政关系挂靠法学院,业务上接受学校科技处的领导。海法研究院领导机构为法学院务委员会,由法学院院长、副院长组成,院长由法学院院长兼任,负责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