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是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现任局长为阎明宇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二)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四)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推进民族乡(镇)科技发展和科普工作。
(六)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负责协调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十)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一)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承担市宗教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对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承担的市属回民公墓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应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民族乡村扶贫攻坚工作。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综合处)。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有关涉外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文电、会议、应急、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宣传、舆情应对、统计、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与综合处合署办公。
(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民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涉及民族宗教信访问题的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民族成分管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个、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事宜,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联系指导各少数民族团体依法开展活动,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三)民族处。负责内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乡(镇)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牵头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承办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参与推进民族乡(镇)科技发展和科普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四)宗教事务协调处。开展宗教理论、政策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宗教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宗教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宗教活动及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推荐工作。负责宗教工作方面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市宗教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宗教一处。负责佛教、道教、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指导佛教、道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佛教、道教人士,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
(六)宗教二处。负责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管理以及五大宗教之外的宗教调研和管理工作,指导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联系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其他宗教人士,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五大宗教之外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现任领导
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阎明宇
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刘庆堂
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吴桂峰
参考资料
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机构设置.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职责.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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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