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正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拟订全市对外经贸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等。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2号)精神,设立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市外经贸局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拟订全市对外经贸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对外开放、对外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工作;指导促进外资项目发展;负责市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登记)商品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推进加工贸易发展;培育出口名牌商品;协助做好“大通关”工作;推进跨境电商等外贸新型业态发展。
(四)执行国家制定的对外技术合作、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出口政策;拟订科技兴贸规划和促进
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对外服务贸易和软件出口、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负责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活动;管理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出口,实施国家出口管制政策。
(五)承担全市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参与调查、收集我市企业在出口贸易方面遭遇国外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和信息,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预警和监控体系;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企业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和世贸规则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六)研究、分析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对外招商活动;按权限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核发批准证书;依法核准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促进
投资软环境建设。
(七)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市境外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加工贸易、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拟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本市承担的国家各类对外经济援助项目。
(八)负责外商来访签证邀请的办理和重要团组、重点客商的联络接待;参与管理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在连设立的常驻机构。
(九)对全市派驻国外的经济贸易机构进行指导;负责拟订我市在国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的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的计划,并对上述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贸统计、信息发布和对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外经贸系统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