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等相关工作。
2.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全市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养护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辖区内高速公路、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用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市涉及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验收等工作。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海(水)上设施、船用产品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引航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承担权限内的空港及航空运输的管理工作。
5.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按有关规定承担归口的资金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重要物资运输指挥协调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具体工作。
8.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防治船舶污染。
9.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的运营,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11.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
12.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3.对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实行归口管理,对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承担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刚
办公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