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窑创烧于北宋早期,兴盛于南宋至元初。早期生产盘、碗、壶、炉、瓶等,普遍以刻花为主,蔑纹趋减少,釉较薄,晶莹透明,并逐步形成自已的风格。晚期的青瓷代表为粉
青釉和梅子
青釉,釉色的顶峰。白胎瓷占绝大多数,为龙泉窑系的特点。明代中叶以后,由于各地制瓷业的兴起,龙泉窑逐渐衰落。清代中叶以后停烧,历时七、八百年。属南方青瓷系统,是
宋元时期著名窑场之一。大窑龙泉窑遗址是中国宋代至明代龙泉窑的代表性窑址,于1988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省政府列为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大窑龙泉窑遗址在浙江省龙泉县西南小梅镇东北10里的大窑村一带,地理坐标北纬27°42'~28°20',东经118°42'~119°25'。
地形地貌
龙泉县位于浙江省的南部,瓯江的上游,瓷土矿藏十分丰富,河流的两岸山峦起伏,森林茂密,盛产烧瓷用的燃料——松柴。瓷窑可利用溪流的山坡选址,制瓷原料可依赖廉价的水碓粉碎并加工,成品也可从瓯江顺流而下运到温州,瓷器的输出十分方便,这些都是对瓷业生产十分有利出土瓷器的条件和环境。
气候
龙泉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宜人。由于山岭起伏,气候垂直变化较大,海拔800米以下区域属凉
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区属
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春季回暖早,春末夏初多梅雨和暴雨,盛夏晴热干旱,秋季降温迟,冬季霜期短,全年作物生长期长。年平均温度17.6℃,7月平均气温27.9℃,1月平均气温6.5℃,极端最高气温达40.7℃,极端最低气温-8.5℃,全年日平均气温≥35℃的日数为29.4天。全年日平均气温≥10℃的积温为5572.6℃,年日照时数为1849.8小时,年降水量为1699.4毫米,年相对湿度为79%,无霜期为263天。
发掘历史
第一次发掘
1928~1940年间,当代著名古陶瓷研究家
陈万里先生曾不辞辛劳,多次跋山涉水去龙泉、丽水等地调查考察龙泉窑址,并将研究成果发表在《瓷器与浙江》、《中国青瓷史略》等书籍。
第二次发掘
1958和1981年两次文物普查中,文物考古工作者对龙泉窑窑址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1959~1960年对大窑龙泉窑窑址进行了发掘。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次发掘
经专家论证,确认这个窑址是明代宫廷用瓷的产地。这次龙泉窑“大发现”,颠覆了此前“龙泉窑至明代已衰落”的说法,还原了一段真实的历史。业内专家认为,这一发现在学术上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经
国家文物局批准,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龙泉市博物馆联合对龙泉大窑枫洞岩遗址进行了主动性的考古发掘。从2006年9月14号开始,此次发掘已开展了4个多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07年1月19-20日,在龙泉市召开了龙泉窑考古发掘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对枫洞岩窑址发掘清理的遗迹和出土遗物的价值和意义进行了论证。
此次发掘面积1600平方米,清理出了一些重要的遗迹:计有窑炉遗迹8座(包括龙窑和馒头窑),房屋遗迹6座,储料池3座,辘轳坑2个,水沟13条,古代道路10条,古代石墙、匣钵墙21条。出土了丰富的遗物,包括瓷片、窑具和工具等,总数计有五十余吨,其中完整和可复原的器物有近万件。
野外考古发掘将于2007年2月中旬结束。大窑龙泉窑遗址岙底片枫洞岩窑址考古发掘结束后,2007年3月份开始对发掘出土的遗物标本进行整理,此项工作将持续一年时间。计划2008年出版该窑址的考古发掘报告,之后浙江省考古所将出土文物标本按法定程序大部分移交给
龙泉市博物馆收藏展览。
文物遗存
瓷器
代表器皿有莲口牡丹花纹大盘、鼓钉炉、三足花盆、爵杯、
莲瓣纹高足杯、方口福寿瓶、牡丹花纹梅瓶、五爪龙纹盘残片等等,还有多件带有“永乐九年”、“永乐辛卯”、 “乙卯中”及八恩巴文等纪年文字的器物,“从器类、器形和装饰等方面极大地丰富了明代龙泉窑的历史考古资料”。
遗址中在明代初年的地层中出土了一批制作工整、纹样精细、釉色滋润、器形庞大的瓷器,其精美程度是以往龙泉窑瓷器中少见的。有大墩碗、菱口大盘、杯(高足杯、爵杯)等。
窑炉与窑具
窑炉有龙窑和阶级窑两种。宋元时期的窑炉均为龙窑,依 窑址分布图山坡建造,窑身狭长,前后倾斜。前端为火膛,中间为窑室,后部为排烟室。火膛平面呈半圆形。窑室前墙正中开狭长的火门,火门下有进风口。窑室似斜长的甬道,宽 2米左右,窑底呈斜坡状。两侧窑墙用砖或匣钵砌筑,墙中开设窑门。窑门和投柴孔的数量,视窑的长短而定。排烟室由烟火柱墙和后墙组成,烟火柱墙有出烟孔,排泄窑内的烟与废气。
在大窑遗址发现一座南宋时期的龙窑,共有 9个窑门,其中8个开在东壁,1个开在西壁,且与烟囱接近。可以看出当时装窑和出窑都集中在一边。这和场房、出入道路有关。至明代,窑炉结构有了变化,出现了半倒焰式的阶级窑。已发现的一座早遭破坏,仅见尾部两室和一个烟囱。窑体前宽后窄,室与室之间有二堵挡火墙,前一堵下部砌有烟火弄 7个,后一堵挡火墙用匣钵砌成。有了挡火墙,使火焰的流向由平焰改为倒焰,使窑内温度均匀,延长保温时间,宜于烧制大件器物。
窑具有2大类:一类是盛放坯体的匣钵和垫座;另一类是用于间隔坯件和匣钵的垫环、垫饼等。
遗址价值
历史文化价值
这次龙泉窑“大发现”,颠覆了此前“龙泉窑至明代已衰落”的说法,还原了一段真实的历史。业内专家认为,这一发现在学术上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龙泉窑遗址发掘清理出的重要遗迹,填补了陶瓷考古的某些空白,反映了龙泉窑悠久的烧制历史。此次发掘揭露了明确的明代初年的地层。出土的遗物为人们重新认识明代龙泉窑在中国陶瓷史上的重要地位提供了新的素材。
社会文化价值
通过对龙泉窑遗址的保护和利用, 开展以聚落社会性质、经济生活、意识形态和埋葬制度等为内容的考古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不仅可以增长追根溯源的历史进程意识, 增强民族自信心, 还有助于恢复昔日繁荣和美好的生态环境, 促进现代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龙泉窑遗址及有关生态环境是历史发展、环境演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忠实记录, 不仅是考古学研究对象, 而且也是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领域间接和直接的研究对象, 因而是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生态恢复的重要借鉴。
艺术研究价值
龙泉窑遗址出土的文物中,多以瓷器、窑炉等工具为主,均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瓷器不仅制作工整、纹样精细、釉色滋润,而且器形庞大,这些器具反映当时人们的审美情趣和艺术表现力,亦体现了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和社会风尚。
研究成果
社会性质
一这次龙泉窑“大发现”,还原了一段真实的历史,证明了龙泉窑具有悠久的烧制历史,颠覆了此前“龙泉窑至明代已衰落”的说法。
独特事物
青瓷
遗址中在明代初年的地层中出土了一批制作工整、纹样精细、釉色滋润、器形庞大的瓷器,其精美程度是以往龙泉窑瓷器中少见的。
龙窑
在大窑遗址发现一座南宋时期的龙窑,共有 9个窑门,其中8个开在东壁,1个开在西壁,且与烟囱接近。可以看出当时装窑和出窑都集中在一边。
开发建设
遗址建设
大遗址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0年开始,
国家文物局提出建设中国大遗址保护展示体系,并将大遗址保护作为文物保护“十五”规划的工作重点。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推进,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但是,大窑龙泉窑遗址的保护仍面临盗挖盗掘、违章建设等各种人为的破坏和自然的损毁。鉴于大遗址背景环境保护所呈现的综合性、复杂性及其与地方社会发展,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科学、合理的统筹协调,最终实现遗产价值的完整保护。
为此,龙泉市加大保护力度,以遗址及其环境全面、整体、安全地得以保护为原则,对大窑龙泉窑遗址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作出调整。把保护范围划定为四大片:即大窑片、垟岙头片、金村片和溪口片。保护范围涉及小梅、查田两个镇,6个村5000多名村民。
为了做到有效保护,龙泉市专门成立大窑文保所,落实2名专职文保员。还成立龙泉市文物监察执法大队,落实了4个编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打击盗掘遗址违法犯罪活动。对大窑龙泉窑遗址考古发掘现场的四周设置防护栏,清理排水沟,对重点部位还将护罩保护,同时落实专人24小时进行守护。
龙泉市还根据大窑龙泉窑遗址的特性、内涵,最大限度保护好遗址的整体和历史环境的真实性,保护与遗址相关的古村落,自然山水环境的自然风貌,真实完整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避免生产性建设性破坏,为将来进一步考古发掘研究展示利用提供条件。
在规划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实施以后,龙泉市将结合旅游,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遗址展示设施、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对于周边环境进行整治,重点对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严格保护。同时,将进一步重视解决遗址当地居民的生存需要与遗址保护需要的矛盾,进一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当地农业产业的水准,加强当地居民的劳动技能培训,引导他们能走出农村,增加非农业收入,促进遗址保护与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谐发展。
大窑村建设
“琉华含璋、三龟献瑞、石溪云堆、金巷流芳、琉田种玉、碧涧渔矶、溪源清隐、龟山古庙”这是大窑村《官氏家谱》中描述的 “琉田八景”,将整个大窑村的自然秀丽与文化内涵浓缩到了一起,是大窑村悠久历史的鲜明体现。
从2007年至今,大窑村借助大窑枫洞岩遗址发掘的契机,以修复古文化遗址为重点,以修旧如旧、新旧协调为原则,恢复村内历史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充分发挥独特的旅游资源,带动“农家乐” 旅游,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全村已办起了5家农家乐。
与此同时,大窑村村容村貌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修复了安清社殿,并供奉了龙泉最大的青瓷人物像章生一、章生二兄弟;修建了龟山古树群的观光栈道;建造了陈万里纪念亭,修复了陈万里旧居。村内添置了垃圾桶60只,建垃圾中转池1座,安装路灯30余盏;完成河道堰坝整修与河岸砌石加固美化项目。村庄旅游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年平均接待中外旅客6000多人次,经济收入10多万元。2008年该村还被列为丽水市农家乐特色村、村庄整治示范村。
文物保护
为了做到有效保护,龙泉市专门成立大窑文保所,落实2名专职文保员。还成立龙泉市文物监察执法大队,落实了4个编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打击盗掘遗址违法犯罪活动。对大窑龙泉窑遗址考古发掘现场的四周设置防护栏,清理排水沟,对重点部位还将护罩保护,同时落实专人24小时进行守护。
大窑龙泉窑遗址的主要所在区域——小梅镇在采取有效措施,在保护区范围内沿线高际头村、大窑村、洋岙头村、金村等村,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村民提高保护意识。小梅派出所定期对保护区进行巡察,在重点区域,即这次考古发掘所在地安排了2个民警长驻现场,加大保护力度。镇政府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对保护区波及影响到的20余亩土地进行征用。这20余亩的土地征用都已完成。对保护区范围内的54省道大梅口村到大窑村沿线的6个村进行
小流域综合治理,一方面减少自然灾害引起的对保护区的破坏,另一方面,也尽可能让村民受益。
龙泉市还委托
东南大学编制了《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规划》,并按程序规定上报
国家文物局审批。《规划》设立保护范围及界桩及标志,严格控制建设、筑造工程,清除对遗址本体有侵害作用的
灌木、蕨类植物,严格控制农林业耕作和种植的入地深度,对可能遭遇洪水冲击的窑址、设置引水、排水和防止
滑波等措施等。此外,还规划一系列保护工程,对大窑龙泉窑遗址进行随形规整、归安加固、防水沟渠、植物清理、回填保护、覆罩保护。
龙泉市还根据大窑龙泉窑遗址的特性、内涵,最大限度保护好遗址的整体和历史环境的真实性,保护与遗址相关的古村落,自然山水环境的自然风貌,真实完整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避免生产性建设性破坏,为将来进一步考古发掘研究展示利用提供条件。
2021年10月12日,入选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十四五”时期大遗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