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系统,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
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
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按照规定,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
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关情况,深交所的情况可以查阅有关规定。
2、
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
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
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
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
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
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大宗交易通常在机构投资者之间进行。有
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30%(上证 深证)或当日竞价时间内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上证),由买卖双方采用协议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