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蔡元培一手创办的政府机构,系模仿法国大学院,其理想是想借由大学院和大学区(全国划分成几大学区),废除教育厅,以大学区的大学校长兼理地方教育行政,以学人兼教育行政工作。
蔡元培还筹划创建一个强有力的中心构造——大学院。蔡元培在1927年6月13日的中政会第105次集会上提倡构造大学院,作为天下最高教诲行政构造,并附呈构造大纲。6月27日,中心政治集会第109次集会议决了大学院构造法草案,黎民政府于7月4日发表。至此,大学院宣告建立。谈到设立大学院的缘故原由,蔡元培在《大学院公报》发刊词中,已经说明“顾十余年来,教育部处北京腐败空气之中,受其他各部之熏染;长部者又时有不知学术与教育为何物也,而专鹜营私植党之人;声应气求,积渐腐化,遂使教育部名词与腐败官僚亦为亲切之遐想。此国民政府所以舍教育部之名,而以大学院名管理及教育之机关也。”可见,大学院是取代了教育部作为全国管理教育的最高机构。而大学区的实验则是替换地方的教育厅制度。蔡元培以为大学区制度优于省教育厅与市教育局,即是由于“大学有多数学 者,多数配置,绝非厅局所能及”。
二、构造特点及试行经过 1927年7月4日,黎民政府发表了《中华民国大学院构造法》。10月,大学院正式在
南京建立,蔡元培被推为大学院院长。《构造法》就大学院的性质、构造、机构、职能等作了具体的划定。大学院为天下最高学术构造,统辖天下学术与教诲行政 事件;大学院设院长一人,总理全院事件。下设秘书处、教诲行政 处、国立学术构造及种种专门委员会等。大学院有三个特点:一、学术与教诲并重,以大学院为天下最高学术教诲构造;二、院长制与委员制并用,以院长负行政 全责,以大学委员会负议事及筹划之责;三、筹划与实验并进,设中心研究院,实验科学研究。设劳动大学,提倡劳动教诲。设音乐院、艺术院,实验美化教诲。”可见,大学院内部构造机构的设置,表现了革新原有中心教诲行政 的思想。大学院将教诲行政 与教诲构造合而为一,“统统措施,务本学术研究之精神以举行,不独要以科学要领举行研究,并欲以科学要领处理公务”。
大学院在它存在的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作了一些有益于社会并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事情。1.革新旧制。首先是废止了年岁祀孔仪式。只管五四提出“打垮孔家店”的口号,但各地年岁祀孔仪式依然在举行。因此1928年2月2日,大学院通令天下将年岁祀孔仪式同等破除。此举破除了自汉代以来的祀孔制度,在革新社会积习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次是提倡语体文。1928年7月26日,大学院通令小学同等用语体文教学,禁绝采用
文言教科书。各级教诲行政 构造也应向社会宣传提倡语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