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工匠
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方面显现明显发展潜力的工匠
“大国工匠”是指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现场工作经历,长期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技术技能素质等基本条件。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方面显现明显发展潜力的工匠。
发展历史
2024年2月,天津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天津市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推选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国总工会要求,将在全市范围推选6名候选对象向全国总工会推荐。
2024年7月,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并开展大国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公布入选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名单,同时,对大国工匠培育工作进行系统部署,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共有220人入选。
相关文件
文件发布
2024年1月1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提出计划每年培育200名左右大国工匠,示范引导各地、各行业每年积极支持培养1000名左右省部级工匠、5000名左右市级工匠。
内容解读
办法对培育对象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政治素质过硬,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现场工作经历,长期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技术技能素质等基本条件。此外,培育对象应在大国工匠能力标准上有突出潜能,即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方面显现明显发展潜力。
培养造就大国工匠
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到,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工匠培育
大国工匠培育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由全总向完成培育任务并评价合格的入选对象颁发大国工匠证书。培育期内,推荐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大国工匠培养方案,定期报备培育情况。
为向大国工匠提供更好支持保障,全总设立大国工匠激励保障专项资金,支持工匠开展项目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对于培育期满获得大国工匠证书的,工会将比照全国劳模标准为人选落实待遇,并加强对大国工匠的推荐使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9 12:50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相关文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