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电报公司始建于
1871年,位于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7 号、延安东路34 号、宝山区逸仙路3845 号;
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区田尾路21 号、18 号。
亦称“丹国大北电报公司”。丹麦,挪威,
英国,帝俄等国资本在
旧中国和设的电信机构。1869年由丹挪英电报公司,丹俄电报公司和挪英电报公司组成。总公司设在丹麦首都
哥本哈根。1870-1871年间,铺设
上海—
香港,上海—
长崎,长崎—海参崴海底电线。该公司以丹麦出面,屡同清政府签订合同,取得水线登陆。借用路线和收发报专利等特权,经营收发报业务。解放后,该公司在
中国机构倒闭
2019年4月12日,入选由中国科协调宣部主办,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共同承办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
主要遗存:上海:办公大楼1 座、电报大厦1 座、电缆登陆局房1 座;莫尔斯电报机、大北公司海底电缆图、手摇式电话机、电报沪局的石制招牌等电信文物;厦门:电报收发室与机房
入选理由:外国资本最早在中国敷设海底电缆的电讯企业、上海和厦门最早出现的电信机构,架设了中国第一条电报线路,建立以上海为中心的远东地区国际电报网;上海第一个电话交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