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大化瑶族自治县的国家行政机关。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兴县”发展战略,提出全县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2、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经济运行态势,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制定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问题;协调电力企业的运营与调度。
3、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业、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县属非国有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笨措施,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本县商务工作。
7、拟订本县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实施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
8、监测分析市场和商品供应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整和重点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9、负责全县经贸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经贸系统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对全县工程初级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审以及中、高级职务资格的申报。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
大化县城古为百越之地,秦属桂林郡地,汉元鼎六年划入定周县,五代十国时统属宜州地,宋归右江道,元属田州路,明清时隶属思恩府,民国时和解放后分属都安、巴马瑶族自治县和马山县。1988年10月始成立大化瑶族自治县。
大化县经贸局的前身是县经济计划
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于1988年10月,由当时河池地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以及南宁地区马山县的边缘结合部组成。全县幅员面积2716平方公里,现辖12个乡4个镇155个行政村3个居民社区,总人口47.9万人,其中瑶族占全县总人口的26.51%。
自然地理
大化地处云贵高原余脉,都阳山脉自北向南跨过全境,地势北高南低。北部海拔一般在500~800米,最高系板升─七百弄山区,海拔一般在900~1000米,最高山峰七百弄乡的弄耳山,主峰海拔1108米。南部海拔一般在150~300米。县域地貌按成因分类有岩溶(喀斯特)地貌、剥蚀侵蚀低山丘陵地貌、河谷地貌三种类型,其中以岩溶地貌为主,境内峰峦叠嶂,洼地密布,号称“千山万弄”,仅七百弄乡就有大小弄场1300多个,而有人烟的仅324个。境内地表河总长474公里,河网密度为0.16公里∕平方公里。主要河流有红水河,县内流程160公里。红水河一级支流共9条,县内流程117.2公里。县境内已查明有地下河14条,总长1242公里,平均流量0.89立方米∕秒。县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可耕。年平均气温18.2~21.3°C。1月份气温最低,平均12.2°C,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7月份气温最高,平均28.2°C,极端最高气温39.7°C。年日照时数1217~1587小时,年积温6300°C。生长期、无霜期年平均分别达300天、335天。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4%~80%。年平均降雨量1249~1673毫米,蒸发量1213~1645毫米。
民族人口
大化瑶族自治县辖12个乡4个镇155个行政村3个居民社区,人口46.83万人。境内有瑶、壮、汉、毛南、满、仫佬、水、苗、回、侗、彝等11个民族,其中瑶族9.56万人,壮族33.64万人,汉族2.8701万人。
现任领导
县长:蓝胜
副县长:傅志星、蓝亦辉、覃丹革、唐石山、韦曲安、韦华、蒲星起、蓝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