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煤矿透水事故
2005年发生在广东梅州兴宁的违法采煤事故
2005年8月7日13时13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后放弃援救,造成1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25万元。
矿井概况
大兴煤矿为民营股份制煤矿,隶属于兴宁市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该矿设计能力3万吨/年,2005年1月至7月,已生产原煤8.6万吨。该矿没有取得采矿证和营业执照,属违法生产矿井。
事故处理
工作影响
受强热带风暴“珊瑚”登陆后的强风雨影响,兴宁市黄槐大兴煤矿矿难抢险救援工作也受到影响,进展缓慢。2005年8月13日中午,兴宁下起了大雨,原本在中午12时,物探测量组已经累计完成布点832个,完成布点总量过八成,因天气原因到了下午测量工作暂时停工。天下雨虽然对矿井水位影响不大,但给施工带来影响。
检测取样
根据事先的安排,8月13日上午,安置组对兴宁黄槐大兴矿难事故被困矿工家属直系亲属DNA检测取样工作正式启动。13日一大早,来自广东省公安厅和梅州、兴宁当地公安部门的刑警和法医陆续为被困矿工的直系亲属进行DNA血样采集工作。在兴宁明华宾馆,第一个进行检测取样的是江西女孩刘飞婷,在刑警和法医的鼓励帮助下,小飞婷伸出了手。血样将被送到广东省公安厅鉴证部门分析处理。
安置组已经接待被困矿工家属121户,其中兴宁19户、210人,外地102户、623人。
测量工作
为分析降雨可能会带来的井下水位变化,专家组到现场分析了解水位和水情,完善和细化了注浆封堵透水点工程总体方案和抽排水总体方案。抢险指挥部强调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推进抢险工作,并采取措施防范台风影响。13日上午,专家组到现场了解分析了水位、水情,完善、细化了《注浆封堵透水点(导水通道)工程总体方案》、《抽排水总体方案(建议)》,编制了有关电磁野外施工及日程安排的建议。
13日下午2时,在风井井口附近,工程人员和专家们正在冒雨输送大量排水管并紧张地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从河北开滦调运的抽水设备全部到达。
矿井水位
在副井口,水泵主机下放至井筒26米,已投入运行的主井水泵运转正常。下午3时,主井水位比上午10时下降0.09米。在场的专家介绍,下雨对矿井水位影响不大,由于透水点还一直没有确切找到,因此还需要加紧时间排水。天下雨虽然对矿井水位影响不大,但给施工带来影响。
检查卫生
13日上午10时30分,兴宁华侨大酒店,兴宁食品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正在该酒店厨房对蔬菜进行检测,证明该蔬菜农药不超标,符合食用标准。据介绍,为了确保被困矿工家属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食品卫生监督所人员每天都要到接待被困矿工家属驻地对蔬菜等菜系进行检测。
事故追责
责任批捕
9月16日,从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证实,发生事故的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董事长曾云高,于9月12日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
据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宋秦川介绍,同时批捕的还有大兴煤矿另外17人,其中除1人是因销毁会计账户罪被捕外,其他人均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或非法采矿罪,或两罪并存。这些人主要是矿上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
7月14日,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梅州市及其下辖的兴宁市决定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但安全隐患极大的大兴煤矿却没有停止生产,直到8月7日,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的那一刻,依然有矿工在井下作业,最终导致123名矿工遇难,只有6名矿工遗体被找到。这是曾云高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原因。曾云高是梅州市和兴宁市的两级人大代表;大兴煤矿副董事长曾桂祥、曾凡金分别是广东省和梅州市的政协委员;另一副董事长曾文坤为兴宁市人大代表。
责任受审
6月5日,广东省兴宁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兴宁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和曾云高等18名被告人分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非法采矿等五项罪名一案。
检察院指控的18名被告人,分别为大兴煤矿投资人及受聘管理人员,部分被告人被指控数项罪名。兴宁法院于5月15日受理该案。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有的无视国家法律,忽视煤矿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管理大兴煤矿,在大兴煤矿存在种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政府停产整顿决定,冒险下井偷采,导致大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有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大径里煤矿和大兴煤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开采煤矿,并且经政府职能部门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有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大肆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情节严重,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有的违反会计管理制度,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公司会计资料,情节严重,已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的无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和采取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已构成偷税罪。
上述被告人除曾雨中外均有自首表现,曾云高还有立功表现。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数天。
职位受审
涉案职位最高的官员、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因涉嫌违规发证和收受大兴煤矿矿主贿赂,被控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4月,胡建昌在去兴宁检查工作时认识了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在检查工作的当天中午,胡建昌在曾云高公司的招待所里收受了曾云高一个装有现金1万。
其后,在2004年和2005年的春节,以及2005年7月到兴宁调查“7·14”事故时,胡建昌又拿到曾云高专门送来的同样内容的“信封”。
在2003年4月至2005年7月间,本属于广东省经贸委内设的安监局升级为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独立机构,而胡建昌此时均在其中担任副局长,并主管广东全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和许可证发放工作。
2003年12月,同样收过曾云高好处的广东省安监局安全监管一处处长谭均伟(另案处理)指示助理调研员叶爱前(另案处理)草拟了“办证申请批复”,同意给曾云高的煤矿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但当时的广东省安监局局长一直未予审批。
随后,广东省安监局升格为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独立机构,胡建昌继续主管安全监管一处的工作。当时,叶爱前在未经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5个煤矿发放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胡得知此事后,也没有把许可证追回,并于2005年6月7日同意向兴宁市大兴煤矿签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5年8月7日13时13分,在胡建昌违规签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给大兴煤矿仅仅两个月后,广东梅州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在井下工作的12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725万元。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胡建昌在庭上辩护称,煤矿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不属于他的职权范围,而煤矿安全许可证发放中的违规行为是在他不知情的条件下由其下属操作的。
案件开审
在矿难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非法采矿等多项罪名的兴宁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和曾云高等18名被告人,于6月6日在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院指控的18名被告人,分别为大兴煤矿投资人及受聘管理人员。部分被告人被指控数罪,部分被指控一罪。其中矿主曾云高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偷税罪,单位行贿罪五项罪名,而兴宁市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被控四项罪名。
公诉机关在起诉中指出,大兴煤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这个无证煤矿2004年全年和2005年上半年的煤矿产量却分别达到15万吨和9万吨。2005年7月14日,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梅州市政府已明令全市煤矿停产整顿,但大兴煤矿仍然继续挖煤,最终因隔水煤层被挖穿造成透水事故。
8月7日,事故造成12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25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当天,曾云高一边逃跑,一边打电话叫负责财会的曾文坤将公司的所有账本凭证处理掉,致使60多本公司财务资料烧毁。几天后,曾云高迫于压力自首。
起诉书指控,曾云高为了让大径里煤矿、大兴煤矿能违规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先后多次向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监管一处处长谭均伟、副处长王城镇、助理调研员叶爱前等7名官员合计行贿人民币52.4万元、港币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18名被告人有的无视国家法律,忽视煤矿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大兴煤矿,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有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大径里煤矿和大兴煤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开采煤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有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大肆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情节严重,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有的违反会计管理制度,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公司会计资料,已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的无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和采取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已构成偷税罪。
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庭审将持续数天。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大兴煤矿主井东翼四煤-400米石门以东150米附近由于煤层倾角大(75度左右)、厚度大(3~4米),小断层发育,煤质松散易塌落,-290米水平以下在生产过程中煤层均发生过严重抽冒,在此情况下,大量出煤,超强度开采,致使-290米水平至-180米水平防水安全煤柱抽冒导通了-180米水平至+262米水平的水淹区,造成上部水淹区的积水大量溃入大兴煤矿,导致事故的发生。
主要原因
大兴煤矿证照不全,违法生产,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在防水煤柱托梁发生大规模抽冒后不采取措施,组织工人冒险大量出煤;兴宁市梅州市、广东省有关部门没有依法查处该矿无采矿许可证生产和无营业执照经营问题,并违规为其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黄槐镇政府未能发现和制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的问题,兴宁市和梅州市政府不仅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对大兴等非法煤矿依法取缔,而且放宽验收标准,致使该矿应关闭而未关闭。
另外,这起事故的背后还存在兴宁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保护身为人民警察的曾云高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兴宁市党政机关多名干部在曾云高开办的企业中投资入股、个别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诸多违纪违法问题。
参考资料
热带风暴登陆影响广东矿难救援 测量工作暂停.sina新闻中心.2005\u5e7408\u670814\u65e5
广东兴宁特大矿难18名责任人已被批捕.sina新闻中心.2005\u5e7409\u670817\u65e5
广东兴宁矿难18名责任人受审 矿主有立功表现.sina新闻中心.2006\u5e7406\u670806\u65e5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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